最近,一条所谓“2026跨境专才新政”在网上引发关注:
年收入达到120万港币,即使不为香港企业工作,也可以通过专才计划获得香港身份。
对于在深圳、广州、东莞等大湾区城市工作的高收入人才来说,这个说法确实很有吸引力。
但如果准备据此申请香港专才,需要先踩刹车。
截至目前,香港入境处公开的2026年政策资料中,并没有发现“年收入120万港币+非港企雇主+香港税务/社保关联”即可申请专才的独立跨境通道。
现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核心要求仍然是:申请人必须获得香港注册公司的聘用,职位、薪酬福利等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所以,这个热点到底是怎么回事?
目前网上流传的“120万港币年收入门槛”,不能直接理解为香港专才计划的新申请资格。
现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关注的是:
香港雇主 + 真实职位 + 合理薪酬 + 职位与申请人的学历/经验相关 + 符合计划要求。
而且,雇主需要提交与申请人签订的雇佣合约或聘书,说明职位、薪金、福利及雇佣期限等资料。
也就是说:
单纯在内地企业年收入达到120万港币,并不会自动获得专才申请资格。
这也是最容易被混淆的地方。
如果内地企业、香港企业及跨国企业之间存在实际的公司关系,部分人才可以考虑公司内部调职安排。
入境处明确列出的情况包括:
符合条件的内地管理或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公司内部调职安排申请来港工作。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条件:
申请人通常需要已经在内地分公司工作不少于一年,并且来港后的职位、薪酬等符合相关要求。
因此,它和“人在内地工作、拿120万年薪、没有香港雇主也能办专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粤港澳大湾区人员往来持续增加,入境处2026年也明确表示,将继续通过内地与港澳出入境管理协作机制,服务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员往来。
对于同时拥有内地企业和香港业务的人士来说,更值得研究的是:
如果内地企业已经在香港设有分公司,可以研究内部调职安排。
如果申请人的工作本身需要在香港开展,可以由香港注册公司提供真实职位及雇佣合约,再按照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
如果本身就是企业经营者,在香港有实际业务,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研究其他适合的入境安排,而不是强行套用“跨境专才”。
目前没有找到香港入境处公布的这一独立门槛。
现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要求申请人获得香港注册公司的聘用。
MPF记录可以作为相关就业资料之一,但不能简单等同于专才计划要求的香港雇佣关系。
税务联系与人才入境资格是两个不同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 自查项目 | 是否具备 |
|---|---|
| 有香港注册企业聘用 | □ |
| 有正式雇佣合约/聘书 | □ |
| 职位与学历或工作经验相关 | □ |
| 薪酬福利符合香港市场水平 | □ |
| 香港雇主能够提供公司背景及业务资料 | □ |
| 如走内部调职,内地企业与香港公司存在实际关系 | □ |
| 已在相关内地企业工作至少一年 | □ |
| 来港后确实承担对应职位及工作 | □ |
如果前面几项完全不具备,仅凭“年收入120万港币”,目前并不能直接套用所谓“跨境专才通道”。
2026年大湾区人才流动确实值得关注,但**“人才流动便利化”≠“取消香港雇主要求”**。
截至目前,香港入境处公开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仍明确要求香港注册雇主聘用申请人;对于内地企业与香港企业存在关联的情况,则另有公司内部调职安排。
因此,对于内地企业主、集团高管、跨境管理人员以及大湾区高薪人才,与其按照网上“120万跨境专才”的说法准备材料,不如先根据自身的企业架构、雇佣关系、香港业务及实际工作模式判断适合哪一种路径。
如果正在考虑通过专才计划规划香港身份,可以先做一次跨境人才资格评估,把个人条件、企业架构和香港业务情况梳理清楚,再判断是否符合现行政策要求,避免因为误读政策而准备错方向。


